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8年第21號令)規定,明溪縣發展和改革局定于2023年3月30日舉行管道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聽證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時間和地點
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在縣發展和改革局會議室召開聽證會。
二、管道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聽證會方案要點
(一)本暫行規定適用于明溪城區采用槽車運輸的管道燃氣終端銷售價格調整。
(二)終端銷售價格由購氣成本和配氣價格組成。
購氣成本由上游供氣方的實際銷售價格和運輸費用組成;配氣價格按企業年度準許總收入除以年度配送氣量計算確定。配氣價格原則上每三年校核調整一次,如果投資、運輸氣量、配送氣量、成本等發生重大變化,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校核調整。
公式:終端用戶銷售價格=購氣價格+配氣價格
管道燃氣終端銷售價格與天然氣購氣成本實行聯動。
當上游天然氣價格調整時,終端用戶銷售價格可按以下計價方式作相應同向調整。
燃氣經營企業供應居民用戶,當購氣成本6個月平均上漲幅度達到或超過20%,或連續12個月平均上漲幅度達到或超過10%時,相應提高價格。當購氣成本6個月平均下降幅度達到或超過20%,或12個月平均下降幅度達到或超過10%時,應及時全額向終端傳導降低價格。當購氣成本變動幅度未達到10%,累計到下一聯動周期計算。
燃氣經營企業供應非居民用戶,當購氣成本1個月平均上漲幅度達到或超過10%時,相應提高價格。當購氣成本1個月平均下降幅度達到或超過10%時,應及時全額傳導到終端用戶降低價格。當購氣成本變動幅度未達到10%,累計到下一聯動周期計算。大型工業用戶自行協商用氣合同,終端銷售價格允許供需雙方在最高限價范圍內協商確定。
公式:聯動調整額=計算期平均單位購氣價格-基期平均單位購氣價格聯動調整后的銷售價格=現行價格+聯動調整額
(四)燃氣經營企業應及時提供天然氣采購合同、結算貨款的原始憑證復印件,以及應納稅費等相關資料,并確保所提供資料客觀真實。
(五)根據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和上游價格變化情況,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據本暫行規定進行測算,達到啟動條件的,居民用氣調整按照氣價聯動機制及行政程序相關規定,及時制定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調整方案,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非居民用氣調整由燃氣經營企業向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后執行。
(六)燃氣經營企業嚴格執行價格政策,不得隨意提高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并做好價格公示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價格主管部門對城鎮燃氣企業天然氣價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對城鎮燃氣企業的價格違法行為,提交相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三、聽證會參加人名單(排名不分先后)
(一)消費者(7名)
戴慶春 男 (明溪消費者協會秘書長)
晏希峰 男 居民(城北社區)
危移祥 男 居民(城北社區)
李金菊 女 居民(城北社區)
張愛連 女 居民(城北社區)
李紹華 男 居民(城東社區)
張素華 女 居民(城東社區)
(二)與定價聽證項目有關的其他利益相關方(3名)朱 華 男 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公司
李子標 男 福建博諾安科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曾曉東 男 歸滿園(新原味)餐廳
(三)經營者(4名)
陳仕桂 男 中海石油福建省新能源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站長薛成輝 男 中海石油福建省新能源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經理助理蘇雙輝 男 明溪縣天成天然氣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林 暉 男 明溪縣天成天然氣有限公司財務主管(四)專家、學者、與聽證項目有關的政府部門(5名)葉東發 男 明溪縣政協委員
楊九龍 男 明溪縣雪峰鎮人大代表
肖正桿 男 明溪縣住建局城建站副站長
肖衛民 男 明溪縣財政局國庫股股長
陳文軍 男 明溪縣市管局價格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股股長四、聽證會聽證人(2名)
溫裕強 男 明溪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劉春桃 女 明溪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特此公告。
明溪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