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家家戶戶都要使用的燃氣灶具來講,安全性最為重要。本期“燃氣安全”專欄,燃氣專家將為市民講解使用灶具的注意事項。特別提示市民注意,國家規定燃氣灶具判廢年限為八年,使用到期的灶具要及時更換。
使用燃氣灶具
注意10個細節
1.購買灶具時要選用帶有熄火保護裝置的安全型灶具,選購嵌入式燃氣灶必須帶有熄火保護裝置;2.燃氣灶具要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安裝調試。燃氣灶具應安裝在通風良好的環境中,但勿安裝在大風能吹到的地方;3.要經常檢查連接灶具和燃氣管道的膠管是否老化,兩端連接是否緊固,一旦發現松動要立即緊固;4.使用燃氣灶具時注意點火和關火,在使用電子灶點火時,要確認火點著后再離開,以免跑氣。對于人工點火灶來說,要做到“火等氣”。關火時要將燃氣灶具的旋鈕關到位,確認把氣路關斷;5.使用燃氣灶具時要觀察燃燒狀況,如出現黃焰及冒黑煙現象,可以調節灶具內的風門調節板,直到出現清晰的藍色火焰為止;6.使用燃氣灶具時要有人照看,防止爐火被溢出的湯水澆滅或被風吹滅,造成漏氣;7.要定期清理灶具火蓋上的火孔及爐頭,防止堵塞;8.如發現點火器的放電頻率明顯變低(即聽到放電時產生的啪啪聲很慢時),應該更換電池;9.灶具一旦出現漏氣故障,應該停止使用,聯系灶具廠家進行維修;10.國家規定天然氣灶具判廢年限為八年。